• 習近平總書記對國企黨建工作提出的重要要求
    發布時間:2020-06-03 瀏覽次數:3701次

    一、強調國企必須具備的“六種力量”

    成為黨和國家最可信賴的依靠力量;成為堅決貫徹執行黨中央決策部署的重要力量;成為貫徹新發展理念、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力量;成為實施“走出去”戰略、“一帶一路”建設等重大戰略的重要力量;成為壯大綜合國力、促進經濟社會發展、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;成為我們黨贏得具有許多新的歷史特點的偉大斗爭勝利的重要力量。

    二、提出國企深化改革要堅持“三個有利于”

    有利于國有資產保值增值;

    有利于提高國有經濟競爭力;

    有利于放大國有資本功能的方針。

    三、提出國企兩個“一以貫之”

    堅持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是重大政治原則,必須一以貫之;

    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是國有企業改革的方向,也必須一以貫之。

    四、提出加強國企黨建工作總要求:“四個堅持”

    堅持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不動搖,發揮企業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;

    堅持服務生產經營不偏離,以企業改革發展成果檢驗黨組織的工作和戰斗力;

    堅持黨組織對國有企業選人用人的領導和把關作用不能變;

    堅持建強國有企業基層黨組織不放松。

    五、提出“中國特色”現代國有企業制度

    把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各環節;

    把企業黨組織內嵌到公司治理結構之中;

    明確和落實黨組織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中的法定地位。

    六、明確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方式

    政治領導、思想領導、組織領導三者有機統一,歸結就是把方向、管大局、保落實。

    七、加強對國企領導人監督和管理

    加強對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的黨性教育、宗旨教育、警示教育,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;

    突出監督重點,強化對關鍵崗位、重要人員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管理;

    完善“三重一大”決策監督機制,嚴格日常管理,整合監督力量,形成監督合力。

    八、堅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方針

    要健全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;

    企業在重大決策上要聽取職工意見;

    堅持和完善職工董事制度、職工監事制度。

    九、關于對國企領導人的要求

    要對黨忠誠、勇于創新、治企有方、興企有為、清正廉潔;

    要堅定信念、任事擔當,牢記自己的第一職責是為黨工作;

    要牢固樹立政治意識、大局意識、核心意識、看齊意識;

    要把愛黨、憂黨、興黨、護黨落實到經營管理各項工作中;

    要迎難而上、開拓進取,帶領廣大干部職工開創企業發展新局面。

    十、關于國企領導人員的培養

    要放到工作一線摸爬滾打、鍛煉成長,在實踐中成長起來的選拔到領導崗位;

    要從嚴管理,又要關心愛護,樹立正向激勵的鮮明導向;

    要大力宣傳優秀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的先進事跡和突出貢獻。

    十一、全面從嚴治黨在國企落地“四個要”

    要同步建立黨的組織、動態調整組織設置;

    要把黨員日常教育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抓緊抓好;

    要讓支部成為團結群眾的核心、教育黨員的學校、攻堅克難的堡壘;

    要把思想政治工作作為企業黨組織一項經常性、基礎性工作。

    十二、明確各級黨委責任

    地方各級黨委:把國有企業黨的建設納入整體工作部署和黨的建設總體規劃;

    國有企業黨委(黨組)要履行主體責任;

    要加強國有企業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,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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